据国会山报5月1日报道 一名川普政府高级官员周四表示,“就《战争权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而言”,在美伊达成停火协议后,针对德黑兰的军事行动已“终止”。
图源:国会山报报道截图周五是自3月2日政府正式向国会通报冲突以来的第60天。该官员在向NewsNation发表声明时提到了川普于4月7日宣布临时停火时的说法,以支持其主张。
同样,国防部长皮特·赫格塞斯周四在参议院军事委员会听证会上表示,随着空袭停止,关于战争时间的计时也已经中止。
“我们目前处于停火状态,而我们的理解是,在停火的情况下,这60天的计时将暂停或停止。”赫格塞斯在听证会上对参议员蒂姆·凯恩(Tim Kaine)表示。
凯恩对此表示怀疑,称他不认为《战争权力法》支持这一解释。该法允许总统在存在“迫在眉睫威胁”的情况下,不经国会批准将美军部署至冲突中最长60天。
不过,总统可以申请额外30天延期,以便安全撤出部队。
众议院议长迈克·约翰逊周四也向NBC新闻表示,美国“并未与伊朗处于战争状态”。
“我认为我们目前没有进行中的、实质性的军事轰炸或交火之类的行动。现在,我们正在努力促成和平。”约翰逊说,“在这些高度敏感的谈判进行期间,我不愿意抢在政府之前表态,因此还需要观察事态发展。”
不过,并非所有共和党议员都认同这一新的时间计算方式。
共和党参议员苏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和兰德·保罗(Rand Paul)周四与民主党人一道再次尝试通过决议,迫使川普政府从中东撤军。该决议以3票之差未获通过,其中一票来自民主党参议员约翰·费特曼(John Fetterman)。
柯林斯在投票后发表声明强调,总统的军事权力“并非没有限制”。
她表示:“宪法赋予国会在战争与和平决策中的关键角色,《战争权力法》明确规定了60天的期限,要求国会要么对战争进行授权,要么终止美国参与海外军事行动。这一期限不是建议,而是必须遵守的规定。”
投票反对该决议的共和党参议员约翰·柯蒂斯(John Curtis)表示,在国会未被征询意见之前,他不会支持为相关冲突提供额外资金。
他在声明中写道:“这并不是对政府采取对抗立场,而是对我们制度的坚持。削弱伊朗的能力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符合宪法基础的前提下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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