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众多的中国公司,特别是民营企业考虑在美国设立子公司,以加速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很多民营企业家,除了上述的考量之外,其家族成员的移民需求亦是他们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之一。
针对上述需求,特整理相关材料,并撰写本文。但请注意,对于美国法律事项,在此并无发表专业意见,以下内容是基于对公开资料的搜索并结合过去相关经验完成的,仅供参考之用。更多专业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顾问。
一、选择何种形式注册?
(一)公司 (Corporation)
公司股东可以享受有限法律责任的保护,简化的会计账目和较少的纳税额。
股份公司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或作为分红汇回外国母公司,分红需缴纳30%的代扣所得税。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LLC),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很可能无需缴纳医疗保险税和社会保障税,还可以通过转移所得降低纳税额。然而,C型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双重征税:首先公司作为企业实体纳税,股东再作为个人纳税。S型股份有限公司不被双重征税,但仅限于少于100名股东且全部股东为美国公民/居民的S型股份有限公司,且C型股份有限公司、S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均不能成为S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因此,S型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并不是在国外设立企业的理想选择。
(二)有限责任公司(LLC)
与S型股份有限公司相似,建立有限责任公司以特定身份避免双重征税。有限责任公司不以公司实体纳税,而是缴纳从业税。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还享受有限责任制度对股东的保护和其他相关的公司可以享受的利益,这使得其能够高效运转。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而C型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
与C型股份有限公司相似,有限责任公司并无股东限制。
二、签证
受益人是受雇于外国企业的经理、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吗?
受益人在过去的三年里,是否连续一年在国外工作?
受益人的外国公司是否与即将设立的美国机构有商事往来?外国企业是否继续存在?
受益人会来美国为公司开设一个新的办公地点?
如果受益人对上述大部分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受益人就符合L1签证的申请条件。如果受益人对上述大部分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那么受益人可能不符合申请L1签证的条件。
雇主必须代表雇员,缴纳申请费,填写I-129表。持有L1签证的雇员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
要求一:提出申请的美国机构应当与受益人的国外企业有合格的关系
在美国新设的办公室必须与聘用受益人为经理、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在国外的外国企业有联系。这也就意味着新设的美国办公室是外国企业的母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美国的办公室与外国企业必须继续有共同所有权和控制权。
1、证明材料
可提交作为显示与在美国的经营活动有必要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局限于:
证明美国和外国企业共同所有权的公司发起协议;
证明共同所有权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文件;
描述企业组织结构的年度报告;
详述从属关系的合同或其他文件;
描述公司关系的在美国或国外的公司归档文件;
其他任何证明美国和外国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证据。
(例如,购股协议、表决权协议、资本构成表、投资条款清单)
我们的服务:
美国公司注册,美国公司税号注册;美国公司报税;美国商业注册地址;美国公司托管;美国虚拟办公室;
我们的优势:
(1)美国本土公司,零中间环节直接与美国政府、税局和银行对接
(2)我们拥有资深美国顾问,提供一对一式服务
(3)公司核名当天出结果,后期专人维护,终身有保障
(4)一站式服务模式,全程托管服务,价格透明,无任何隐形收费
选择方案:
第一种方案:只注册公司,但不设立办公室。我们会负责办理一切合法注册美国公司事项。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速度块,简便,费用低。比较适合企业目前的状况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但又需要建立海外关系以利于公司或个人未来发展的情况。
第二种方案:注册美国公司,并设立办公室,配置接线员和接待人员。我们会帮助您办理一切合法注册公司事项、办公室的设立。这种方法的优点就是,不仅能够有利于树立起总公司的跨国公司形象,还能够具备海外分公司基本职能。
第三种方案:注册美国公司,并设立虚拟办公室。这么做的优势是: 较自行设立办公室更实惠,方便快捷,次日即可入驻,提供接待、行政和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灵活租用办公空间,可按需短期或长期租赁。
微信号:Ethan20150802
电话:6267908666
邮箱:lily.jinbeiusa@yaho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