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其最早始于1990年,是当时美国国会为了吸引外国投资者丶刺激经济而设立的。1992年,美国政府为了能将投资资金汇集于政府指定的特定区域,如美国偏远或高失业率地区,EB-5方案中增设了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计划,投资金额可下调到不少于50万美元,由于大受欢迎,该计划在2012年9月获得了三年延期。EB-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丶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根据美国移民局官网介绍,所有EB-5项目的投资者必须将资金投入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中,每一个投资者在两年时间内,必须间接或直接创造出10个就业岗位,或在一个运营困难的企业中保留10个工作岗位。投入的金额分为两类,一是普通的100万美元,二是在指定区域(高失业率或者农村地区)投资50万美元,投资期满5年后返还投资本金。申请人的50万美元资金首先进入的是监管账户,而非直接进入了项目账户,只有在该笔投资获得美国移民局认可后,申请人及配偶子女才能获得I-526签证,该签证为有条件绿卡,期限为两年。在两年内申请人投资的EB-5项目创造出了美国移民局认可的足够岗位,将可转为I-829签证,也才是真正的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的绿卡,满足一定居住时间就可以申请入籍。每年的EB-5签证有10000个签证限额。根据有关机构统计,EB-5的申请人数呈现逐年快速上升的趋势,这从近年的I-526数字就能体现出来。从2011年的3463张签证丶2012年的7641张签证,至2013年的8567张EB-5签证发放数字,申请的人数在逐年快速增加。由此可预见,2014年EB-5申请人的签证发放数量,可能越发接近限额。有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投资移民申请中,来自中国的占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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